English

暑期打工:谨防五类陷阱

2000-07-24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暑假已经来临,许多大、中专院校学生又将加入打暑期工的行列。在这里,我们要提醒学生仔们:打暑期工千万别赚钱心切,上当受骗,误入虎口。

陷阱一:白忙一场。一些学生被个人或流动服务的公司雇佣,讲好的是以月为单位领取工钱,但雇主往往在8月份找个借口拖延一下,然后到了9月份学生快开学时,就消失得无影无踪,致使打工学生白白辛苦两个月。

陷阱二:交押金。这类骗局通常在招工广告上称有文秘、打印、公关等轻松体面的工作。求职者只需交一定的保证金即可马上上班。但往往是学生交钱以后,招聘单位又推托说目前职位暂时已满,要学生回家听消息,接下来便石沉大海。

陷阱三:临时苦工。一些小公司特别是个体建筑承包者看准暑期大学生挣钱心切的心理,故意将一些苦、脏、累、险的工作交给他们,而又不与他们签订任何合同,一旦发生工伤等情况,打工的学生往往是索赔无门、欲哭无泪。

陷阱四:直销、传销型。学生仔本来以销售人员名义来应聘,但到应聘公司后却被连哄带骗地先买下一些货品,然后公司再让应聘者如法炮制去哄骗他人,并用高回扣做诱饵。一旦上当往往是学生仔白搭上一笔钱。

陷阱五:模特、特种行业型。这类招工通常称招模特儿或是歌星、影星培训班,然后要学生仔花大价钱照艺术照参加遴选,最后再找借口说应聘者条件欠缺而予以拒绝。也有的是以娱乐场所特种行业的高薪来吸引求职者。工种有代客泊车,侍者,三陪小姐,有的甚至逼她们做色情交易,青年学生到这些场所打工,往往容易误入歧途。

在此我们提醒大、中学生:打暑期工一定要首先弄清求职单位的性质,比如他们是否有工商、税务营业执照,是否合法,是否有营业固定场所。要记清营业单位的地址、法人代表姓名。劳动部门明确规定招工不收押金。学生仔要与雇佣方按照一定法规签合同。没有签合同,也要注意保留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的凭据。同时要保持警惕,发现雇佣方有侵权、违约、强迫打工者从事违法行为,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,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[值班总编推荐] 以劳动谱写时代华章

[值班总编推荐] 青年的朋友习近平

[值班总编推荐] 让青春在科技创新中焕发更加绚丽 ...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